校各单位:
为做好学校2024财务年终决算工作,根据省财政预算一体化有关政策要求及学校财务管理相关规定,现就年底报账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财务报账截止时间:2024年12月11日
请各部门各学院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,按要求及时完成项目采购、验收及资金支付等相关工作,提高资金使用效益。2025年恢复对外报账的时间另行通知,请大家提前做好年终结账期间的资金安排,对此造成的不变,敬请谅解。
二、报账方式
(一)网上预约报账。设立3个线上预约报账窗口,提前一个工作日上午10点开启放号。届时请报账员登录计财处主页—预约报账系统(http://10.14.131.3:8081/)进行预约报账。
(二)投递式自助报账。设立1个投递式自助报账窗口,鼓励教职工进行投递式报账,无需排队。相关操作指南详见附件。
(三)线下报账。2024年11月11日开始,计财处安排加班线下报账。
1.工作日(周一、三、五)晚上加班。
下午4:30-5:30,教师专窗,处理特殊事项报销。
5:30-7:30,财务内部账务处理,不对外报账。
2. 周六加班。
上午9:00-12:00,下午2:00-5:00(11月30日月末结账除外)对外报账。
三、优化报账措施
(一)简化报账手续
1.取消纸质报销承诺书。即日起,报账员统一在网上报销单(或三联单)上签署承诺报销事项真实,所有票据合法有效,电子发票不存在重复报销等违规情况,不再另提供纸质承诺书。
2.取消金额200元以下的发票纸质真伪查验单。即日起,200元以下发票由报账员自行查验确保票据合法合规真实有效,不再强制提供纸质查验单。
3.取消经费三联单使用。科研管理费提取不再开具三联单,财务在项目资金到账时根据相关规定直接从项目经费中扣缴。2025年起,预算经费指标下达不再下发经费三联单本,全面启动投递式自助报账。
4.简化横向科研经费公务卡使用审批权限。横向科研经费涉及公务卡的特殊事项,由项目负责人或所在学院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批。
(二)加快推进投递式自助报账
1.密集开展投递式自助报账培训。
每周二下午2:30—4:30,综合服务楼计财处C202会议室举办投递式自助报账操作培训和“手把手”操作指导,欢迎教职工踊跃参与,报账无需排队。
2.增加自助报账投递点。在原有的计财处投递点的基础上,增加行政楼一楼投递点(原行政楼财务处100办公室门口),教职工可就近选择投递点投递。
3.实时答疑。如遇相关问题请加入财务服务QQ群(群
号:230701836)进行咨询,财务将有专人实时解答处理。
四、年终决算相关事项
(一)及时认领各类到账经费
各部门或教职工个人请于12月11日之前登录计财处网页——“经费查询”——“其他查询”,查收各类到账款项,到计财处报账大厅9号窗口办理认领手续,以便及时入账。
(二)及时核销票据
各部门从计财处领取的收据和内部结算凭证,无论票据是否用完,均须于12月11日前到计财处C204办公室办理缴销手续,不得跨年度使用。票据办理缴销手续后须重新领用的,可按规定办理相关的领用手续。
(三)及时核销各类借款
未核销的各类借款务必在12月11日前到财务处办理借款核销手续,对超过期限不报销且无正当原因不按时还款者,计财处将按照《南昌工程学院往来款管理办法》(南工发〔2023〕78号)的规定办理。
(四)按期催缴上缴款项,及时办理结算
各部门应于12月11日前将应缴学校的各类款项(含各类创收收入、合同租金、水电费回收、应缴的工资、津贴、管理费等)上缴学校并完成结算,保证各项收入及时足额入账,不得截留。
(五)发票报销时限要求
2024年1—11月份的票据须在2024年度报销完毕,2024年12月的票据可延长到2025年4月底。超过时间的票据将不再予以报销。
计划财务处
2024年11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