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门:
为了做好2020年年底报账和学校决算工作,根据政府会计制度有关实施要求及学校有关财务管理规定,现就年底报账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年底报账安排
经研究决定从2020年11月26日至12月20日,计财处年底报账安排如下:
1、取消预约窗口,全部改为排队报账。
2、在仅有二个报账窗口的现状下,临时抽调人员(除每周二外)增设党员先锋报账岗、科研(专项)经费报账岗二个报账窗口。
3、延长每天下午工作时间,下午17:00到19:00加班。
温馨提示:各位报账员务必按照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到窗口办理业务。
二、 报账截止时间
2020年12月20日起停止对外转款报账业务,2021年开账时间另行通知。敬请各部门提前做好资金使用安排工作。
三、完成与部门决算相关的事项
1、认真核实经费开支情况
各部门(或各项目负责人)须认真核对2020年经费指标(或项目预算)开支及结余情况,对本年及以往年度的债权、债务、尚有未报销或对外单位未结算的款项,及时按照经费指标(项目预算)数和财务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、开支标准合理使用经费,并在12月20日前到计财处办理结算、报销手续。经费的使用及结余情况可通过校园网进入计划财务处网页查询。
2、往来款项清理、核销
各部门负责人按照规定组织清理在计财处的各种借款,督促经办人员于12月20日前办理报账核销,逾期未清理报账的借款将按规定上报学校或主管部门。
3、及时认领各类到账经费
各部门或教职工个人请于12月20日之前登录计财处网页——“经费查询”——“其他查询”,查收各类到账款项,到财务科100室办理认领手续,以便及时入账。
4、及时核销票据
各部门从计财处领取的收据和内部结算凭证,无论票据是否用完,均须于 2020年 12 月20日前到计财处办理缴销手续,不得跨年度使用。票据办理缴销手续后须重新领用的,可按规定办理相关的领用手续。
5、发票报销时限要求
各单位取得的发票,原则上当年的发票应在当年报销,不得超过一年。超过两年票据将不再予以报销。
6、按期催缴上缴款项,及时办理结算
各部门应于12月20日前将应缴学校的各类款项(含各类创收收入、合同租金、水电费回收、应缴的工资、津贴、管理费等)上缴学校并完成结算,保证各项收入及时足额入账,不得截留。
计划财务处
2020.11.2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