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教职工:
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21年第2号公告(详见附件)要求,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间为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。请大家及时下载和安装个人所得税APP,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人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工作。
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、网页端、12366纳税服务平台等渠道进行涉税咨询。也可咨询计财处会计科楚会计:电话0791-88125959
附:http://jiangxi.chinatax.gov.cn/art/2021/2/8/art_31884_20278.html
计划财务处
2021年3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