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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关于按期完成个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

    发布日期:2021-04-07    浏览次数:

    各位教职工:

  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21年第2号公告(详见附件)要求,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间为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。请大家及时下载和安装个人所得税APP,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人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工作。

    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、网页端、12366纳税服务平台等渠道进行涉税咨询也可咨询计财处会计科楚会计:电话0791-88125959

    附:http://jiangxi.chinatax.gov.cn/art/2021/2/8/art_31884_20278.html

     

     

    计划财务处  

    2021年3月25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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