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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关于做好2022年年底报账工作的通知

    发布日期:2022-12-02    浏览次数:

    校各部门:

    为了做好2022年年底报账和学校决算工作,根据政府会计制度有关实施要求及学校财务管理相关规定,遵照学校疫情防控要求,现就年底报账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  一、报账时间安排

          2022年12月5日—12月20日

    (1)加班报账时间

    工作日(周二除外)下午17:00——20:00。

    (2)增设一个“网上报账专窗”,无需排队。如遇相关问题请加入财务服务QQ群(群号:230701836)进行咨询,财务将有专人实时解答处理。

    计财处遵循学校疫情防控规定要求的同时,将合理安排工作人员值班、上班以及加班,确保满足所有老师年底报账需求。

    温馨提示:各位报账员务必按照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到窗口办理业务。

    二、报账截止时间

    2022年12月21日起停止对外转款报账业务。2023年开账时间另行通知,敬请各部门提前做好资金使用安排工作。

    三、核实经费开支情况,加快资金使用进度

    各部门(或各项目负责人)须认真核对2022年经费指标开支及结余情况,高度重视经费预算执行情况,加快各类资金使用进度。及时按照经费指标(项目预算)数和财务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、开支标准合理使用经费,并在12月20日前到计财处办理结算、报销手续。

    温馨提示:经费的使用及结余情况可通过学校OA系统进入财务服务管理平台查询。

    四、及时清理往来款项

    计财处已于11月下发各部门往来借款催账单,请各部门负责人认真清理往来款项,督促经办人员务必于12月20日前到计财处完成各类往来借款的清理核销手续。

    五、完成其他与部门决算相关的事项

    1、及时认领各类到账经费

    各部门或教职工个人请于12月20日之前登录计财处网页——“经费查询”——“其他查询”,查收各类到账款项,到计财处100室办理认领手续,以便及时入账。

    2、及时核销票据

    各部门从计财处领取的收据和内部结算凭证,无论票据是否用完,均须于12 月20日前到计财处100办公室办理缴销手续,不得跨年度使用。票据办理缴销手续后须重新领用的,可按规定办理相关的领用手续。

    3、发票报销时限要求

    各单位取得的发票,原则上当年的发票应在当年报销,不得超过一年。超过两年票据将不再予以报销。

    4、按期催缴上缴款项,及时办理结算

    各部门应于12月20日前将应缴学校的各类款项(含各类创收收入、合同租金、水电费回收、应缴的工资、津贴、管理费等)上缴学校并完成结算,保证各项收入及时足额入账,不得截留。

   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计划财务处

   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 2022年12月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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