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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计财处关于窗口报账业务调整的通知

    发布日期:2023-04-27    浏览次数:

    各单位:

       根据2023年江西省财政预算一体化改革最新工作要求,我处对财务报账窗口业务进行相应调整,具体安排如下:

    一、报账时间调整

    1、工作日16:30之后为会计复核当日凭证时间,不接受当日新增报账业务。

    2、每月最后二个工作日为财务与财政、银行对账时间,不办理窗口报账业务。

    二、报账地点及方式

    现场报账(地点:行政楼一楼报账大厅)+网上报账

    三、报账窗口安排

    1、全校教学经费、行政、后勤、学生、创收等公用经费报账:行政楼105报账大厅③④窗口

    2、全校科研经费、基建经费及中央直达资金报账:行政楼105报账大厅窗口

    3、全校人员经费(除学校统发的工资收入,如:劳务费、加班费等)报账:行政楼105报账大厅③④窗口;报账时间:每月16-26日

    四、特殊情况计财处将根据报账流量予以调整。

    五、本通知自2023年5月1日起正式执行。

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计划财务处
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3年4月27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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