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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南昌工程学院往来款清理工作实施方案

    发布日期:2023-09-22    浏览次数:

    为加快推进巡视整改工作进度,落实学校往来款清理工作巡视整改任务。按照学校9月7日召开的巡视整改专题会议精神和要求,依据《南昌工程学院往来款清理管理办法》规定,制定本实施方案。

    一、组织领导

    学校成立南昌工程学院往来款清理工作领导小组,全面领导学校往来款清理专项工作,校长担任组长,纪委书记、分管财务工作副校长为常务副组长,计划财务处、纪委(综合办公室、监督检查室)、审计处、党(校)办、组织部、人事处、教务处、科研处、学生工作处、后勤保障处、基本建设处、保卫处、教师发展中心、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、人文与艺术学院、继续教育学院、外国语学院、工商管理学院、理学院、信息工程学院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。

   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工作专班,办公室设在计划财务处,计划财务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,纪委副书记、审计处处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。专班成员:纪委张敏超、审计处刘筱蓉、计财处张文平、唐丽华、黄美珍。

    二、清理时间

    1.主动清理阶段(9月30日前):各往来责任部门要成立往来款清理专项小组,部门主要负责人明确责任分工,采取有效措施,根据学校财务下发的清理款催账单督促责任人主动清理。

    2.联合清理阶段(12月10日前):9月30日仍未完成清理的往来款,学校往来款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将对相关责任人采用绩效扣发、约谈、移交问责等多管齐下措施,强力责成相关责任人完成往来款清理任务。

    三、工作措施

    1.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高度巡视整改的往来款清理工作,切实履行主体责任,亲自抓好落实往来款清理工作。

    2.对个人长期借款,不予积极销账清理的,采取与绩效工资发放挂钩。自2023年10月起,按月扣除绩效工资冲抵借款(以前年度已经扣款的,计财处将在9月份直接进行冲抵借款,后续不再受理借款人的报账冲抵借款),直至冲抵全部借款。

    3.往来款清理的责任划分:

    1)借款人为第一责任人,负直接责任;借款时的部门经费负责人为第二责任人,负直接领导责任;现任经费管理部门负责人为第三责任人,负间接领导责任。

    2)计财处负责往来款日常清理监管工作。负责下发催款单,扣发绩效冲抵借款,以及制定往来款管理办法构建往来款清理长效机制。

    3)审计处负责对已完成离任审计的相关负责人有关往来款事项,督促落实审计整改工作,同时将往来款清理纳入后续相关审计的重点专项任务。

    4)纪委负责对往来款清理工作进行督查,并对推进不力的相关责任人员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约谈、问责处理

    4.往来款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往来款清理中的重大事项、历史遗留问题提出分类处理意见上报学校。


    南昌工程学院往来款清理工作领导小组

      2023.9.15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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